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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江苏省“双创计划”(创业类)申报基本条件解析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4日 15:10:16 关联项目:江苏省“双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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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集聚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26年度江苏省“双创计划”(创业类)申报工作现已全面启动。本次计划聚焦新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支持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国际视野的领军人才带技术、带项目来苏自主创业。申报成功将获得专项资金赋能,提供全方位配套服务。华夏泰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企业提供指引。

  一、2026江苏省“双创计划”(创业类)申报基本条件

  (一)双创人才

  本项目为省级引进类人才计划,重点支持从省外、海外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业。

  1.人才基本条件

  这个项目本质是引才计划,只支持从省外或者海外来江苏创业的人才,以下情形不属于申报范围:

  (1)原在江苏境内工作,离开江苏不满3年的(离开江苏境内工作到再次入职江苏境内企业的间隔要超过3年);

  (2)省内高校毕业后,未前往省外地区参加工作,直接在我省工作的。

  引进身份要求:原在江苏境内工作后离开的,需离苏满 3 年方可申报;省内高校毕业后未赴省外工作直接在我省创业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来苏时间要求:申报人须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至我省创业。早期仅在苏参股投资、挂名董事或监事,且无个税、社保、薪酬发放记录的,不视为提前来苏;2020年1月1日至 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苏有工作、个税缴纳或创办企业记录的,不符合来苏时间要求。

  任职与股权要求:申报人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 / 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并完成工商备案,仅担任法定代表人不予认可;外籍特殊人才从事敏感领域创业的,可由配偶代持任职申报。申报人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认缴及实缴金额均为最大;通过持股平台出资的,需提供完整佐证材料,入选后至项目结束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协议,外籍人才由配偶、中国籍父母或子女代持的,须提供关系证明及股权代持公证书。

  工作经历要求: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有5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2年以上)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等岗位工作经历,并取得较突出业绩。

  其他要求:已获我省市、县人才引进计划资助且在资助期内的人才,不得跨市申报本项目。

  2.企业基本条件

  (1)申报企业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税务及社保注册登记手续,省外迁入企业以迁入通知书载明时间为准,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警示名单。

  (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须有2名以上非股东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2025年12 月至 2026 年 4 月经县市区以上社保部门盖章的参保人员名单及明细。

  (二)双创团队

  团队基本条件

  1. 团队构成:

  由1名领军人才及2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所有成员均须符合引进身份要求。

  2. 来苏时间:

  团队全体成员须于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至我省,来苏时间认定标准与双创人才一致。

  3. 领军人才资质:

  须长期从事科研创新一线工作,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②重要科技奖项获得者(获得过诺贝尔奖、菲尔茨奖、图灵奖、沃尔夫奖、拉斯克奖、科学突破奖、未来科学大奖等国际著名科技奖项);

  ③主要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不含通讯院士、外籍院士);

  ④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相当层次奖励)一等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相当层次奖励)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列前3名);

  ⑤省级以上产业类重大研发项目或科技类重大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专项等主要承担人(列前3名);

  ⑥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

  ⑦省级以上工程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其他同层级企业创新平台负责人。领军人才申报时须已具备相应资质,项目实施中变更为主要参与人的,需提供立项部门同意变更的书面文件并加盖公章。

  4. 核心成员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自入职次月起,月均税后薪酬不低于1万元,需提供个税完税证明及银行流水;在申报企业实缴货币出资100万元以上。入选后至项目结束,薪酬标准及实际出资金额不得降低。

  5. 异地申报:

  团队成员已获我省市、县人才引进计划资助且在资助期内的,不得跨市申报。

  二、2026江苏省“双创计划”(创业类)申报FAQ

  1.问:申报人需在企业担任什么职务?

  答:申报人须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并完成工商备案,仅担任法定代表人不予认可。

  2.问:股权比例有何要求?

  答:申报人须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认缴及实缴金额均为最大。通过持股平台出资的,需提供完整佐证材料,入选后至项目结束实际出资金额不得减少。原则上不认可代持股协议,外籍人才由配偶、中国籍父母或子女代持的,须提供关系证明及股权代持公证书。

  3.问:哪些情况可破格申报?

  答:对全职引进特别优秀的创业类人才(创业类已获得地方较大资助、预期有非常突出的创新创业成效),可不受年龄、学历学位限制破格申报推荐。对特别优秀的外籍创业人才,在任职、代持股上可破格申报推荐,破格推荐需经设区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出具破格推荐报告,并列入重点推荐名单。

  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华夏泰科专注企业资质发展,帮助企业规划申报方案,专家团队一站式申报服务,解决各类申报难题。欢迎咨询我们。

(责任编辑:xiey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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