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体现了深圳市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方面的重要努力。作为企业科技创新的核心平台,它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力、带动产业升级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接下来,华夏泰科将为您详细解析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标准,以便大家更好地进行申报。
企业基本资质:企业需在深圳或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符合国家统计局法人认定标准,并已连续运营超过三年。企业应有成熟的管理体系、完善的管理制度,且经营行为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规范性和合法性。在过去三年内,企业未涉及严重违法事件,未违反国家和省市的联合惩戒制度,也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企业营收与研发投入:对于制造业及其他行业的企业,年营收需不低于2亿元,年利润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且占营收比重不低于1%。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近两年年营收需达到1亿元以上,年利润总额同样不低于2000万元,研发投入也需不少于1000万元,占比不低于1%。
研发与创新实力:企业的研发与创新机构在深圳稳定运行超过两年,拥有至少600平方米的研发场地和价值超过800万元的设备,确保研发活动顺利。研发团队规模大,至少有50名专职人员,包括5名以上高级专业技术人才或博士,以及75%以上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助工职称的专职研发人员。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和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
硬件设施与数字化水平:企业设有独立的优良研发场所和实验室,设备齐全,满足安全环保标准。企业有完善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管理制度,以及强大的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能力。
申请书:《深圳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考核)申请书》,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在线填写,并提供系统打印的纸质文件原件。
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或符合国家统计局规定的法人单位证照材料。若为新版“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则无需提交。
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若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需提交财务人员按审计要求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专项审计报告应注明“加计扣除”。
技术中心设立文件:企业技术中心设立文件、研发创新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
佐证材料:符合认定条件的必要佐证说明材料,包括技术中心内部研发人员证书、专利信息、省级及以上新工法(建筑业)、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级和省级研发平台、实验室、设备原值清单及其用于研发的说明和佐证资料、研发立项及转化应用的佐证材料,以及检测机构和科技奖励等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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