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24年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申报通知的发布,标志着新一轮企业创新发展的机遇期的到来。这一通知不仅明确了申报的时间窗口,还详细列出了申报条件、流程和所需材料,为有意向的企业提供了全面的指导。本文将基于这一通知,为读者提供珠海市2024年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申报的最新动态和关键信息,帮助企业把握申报时机,充分利用政策优势,推动企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根据《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培育管理办法》、《珠海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现启动珠海市2024年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申报工作,支持满足条件的市内、市外企业积极参与认定。
一、支持范围
重点面向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型储能、新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家电、装备制造、低空经济、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以及新药创制、未来计算、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人工合成生物等前沿交叉领域及“硬科技”赛道企业。
二、认定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企业必须满足《珠海市2024年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申报指南》的支持领域、申报专题、申报层级的具体要求,并提供对应申报材料。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申报或通过资格审查:
1.提供的相关知识产权已经进入法律诉讼程序的。
2.申报单位曾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被发现有重大违规行为。
3.申报单位被列入各级科技部门不诚信名单或我市联合惩戒名单且在惩戒有效期内。
4.申报单位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
三、申报时间
(一)申报单位系统申报时间:2024年8月15日至9月24日。请各单位合理做好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二)各区科技部门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独角兽专题。
1.必备材料。
(1)2024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申报书(申报受理后需打印纸质版材料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市科技创新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申报受理后在打印纸质版材料阶段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黑白均可,但须确保清晰可见)。
(4)申报单位统计关系证明。
(5)申报单位2021年至2023年税收完税证明(如2021年未成立,则以实际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
(6)申报单位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须包含报备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张报表,CPA证书页)。
(7)申报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8)申报单位自有办公住所产权证明或2021年至2023年办公住所租赁合同及近半年的租金缴纳证明(如2021年未成立,则以实际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
(9)申报单位办公场所现场照片5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门面(logo)、研发(生产)场景、员工办公场景等(要求构图合理、清晰度高、彩色)。
(10)申报单位与投资机构签订的投资协议、投资款到账银行回单、股权变更准予登记(备案)通知书、验资报告或公司章程(须与申报书中提到的企业融资信息、股权结构信息一一对应)。
(11)投资机构具备股权投资或风险投资资质的证明材料(可以为企查查等企业查询网站中,该单位具有“投资机构”标签的截图,等相类似证明材料均可)。
(12)企业核心管理、研发人员清单表(含姓名、职务、学历、专业、职称、从事主要工作等)以及清单人员2024年1月至今在珠海购买社保和缴税证明材料。
2.其他有利于申报的佐证材料。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佐证材料(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项目合同书或立项文件等;原件扫描上传)。
(2)有效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清单、知识产权证书及摘要(原件扫描上传)。
(3)人才团队引进情况佐证材料(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4)标准制定情况佐证材料(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标准文书、备案证明等;原件扫描上传)。
(5)成果转化情况佐证材料(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提供检测报告、鉴定报告、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发票、实物照片等)。
(6)获奖及荣誉情况(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科技奖、专利奖等)。
(7)企业认为有利于申报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二)瞪羚专题。
1.必备材料。
(1)2024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申报书(申报受理后需打印纸质版材料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市科技创新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申报受理后在打印纸质版材料阶段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黑白均可,但须确保清晰可见)。
(4)申报单位统计关系证明。
(5)申报单位2021年至2023年税收完税证明(如2021年未成立,则以实际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
(6)申报单位2020-2023年度审计报告(须包含报备页、三张报表、CPA证书页)。
(7)申报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8)申报单位自有办公住所产权证明或2021年至2023年办公住所租赁合同及近半年的租金缴纳证明(如2021年未成立,则以实际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
(9)申报单位办公场所现场照片5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门面(logo)、研发(生产)场景、员工办公场景等(要求构图合理、清晰度高、彩色)。
(10)高企资质证明材料(有效期内)。
(11)企业核心管理、研发人员清单表(含姓名、职务、学历、专业、职称、从事主要工作等)以及清单人员2024年1月至今在珠海购买社保和缴税证明材料。
(12)有效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清单、知识产权证书及摘要。
(13)申报单位的生产、研发和管理的准入、认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14)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信用珠海)。
2.其他有利于申报的佐证材料。
企业认为有利于申报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五、申报方式及流程
(一)线上申报。申报单位通过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完成网上注册后(申报单位或单位联系人已在申报系统注册的,无须重复注册,直接登录即可),点击“2024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认定申报”模块进行信息填写,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
(二)区级推荐。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在申报系统予以推荐,并出具推荐函至市科技部门。
(三)市级受理。市科技部门对经区级审核推荐的企业,经形式审查通过后予以受理。对受理申报的企业按照相应技术领域分组,做好现场答辩及实地考察安排,并通知企业根据具体时间做好准备。
(四)纸质材料报送。企业需在现场答辩前(时间将另行通知),向市科技部门提交一式五份经由申报系统导出带有水印的全套申报材料胶装纸质版。纸质材料需编排目录并按顺序装订,并经企业负责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和区级部门公章。
六、评审方式
(一)申报独角兽企业专题。评审规则为“指标评分制”+“专家投票制”。评审方式分为,对市内申报企业采用“书面筛选-路演答辩-实地调查-综合评议”等环节进行遴选,对市外申报企业采用“书面筛选-路演答辩-视频或远程连线直播-综合评议”等环节进行遴选。
(二)申报瞪羚企业专题。评审规则为“指标评分制”。评审方式分为,对市内申报企业采用“书面筛选-综合评议”等环节进行遴选。
七、注意事项
(一)关于退回修改。市、区两级部门在审核申报材料时,对退回企业修改完善的情况应及时通知企业并对提交情况予以跟踪和提醒。企业需通过申报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完善,避免超过申报时间系统关闭无法提交。市级部门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需经区级部门再次审核推荐。
(二)关于诚信申报。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要落实《珠海市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珠科创〔2022〕82号)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主体责任并签署《申报承诺函》(详见附件3)。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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