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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2024年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4:24:18 关联项目: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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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2024年度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申报指南的推出,旨在为寻求快速发展的企业提供一个明确的方向和操作手册。该指南详细介绍了申报的资格条件、所需材料、申报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确保企业能够准确无误地完成申报工作。本文将围绕这一申报指南,为读者提供全面的解读和实用的申报建议,帮助企业顺利通过认定,获得相应的政策支持和市场认可,从而加速企业的成长和创新。

《珠海市2024年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行业及技术领域

  (一)产业领域。符合广东省《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中的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珠海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其中,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绿色石化、智能家电、汽车产业、先进材料、现代轻工纺织、软件与信息服务、超高清视频显示、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农业与食品;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包括半导体与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智能机器人、区块链与量子信息、前沿新材料、新能源、激光与增材制造、数字创意、安全应急与环保、精密仪器设备。

  (二)技术领域。重点面向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型储能、新材料、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家电、装备制造、低空经济、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以及新药创制、未来计算、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人工合成生物等前沿交叉领域及“硬科技”赛道。

  二、申报对象基本条件

  2024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申报包含独角兽、瞪羚两大专题。其中独角兽专题分为市内、市外企业申报通道;瞪羚专题只接受市内企业报名。各专题申报条件如下:

  (一)独角兽专题。

  1.申报市内独角兽企业应同时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位于珠海辖区内,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2)申报主体非上市公司控股并表的企业,且尚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新三板及境内外场外交易市场除外)上市,非企业集团下属的生产基地、销售公司、贸易公司、投资公司等。

  (3)企业所属行业和细分领域产品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符合国家、省、市鼓励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方向,具体支持范围由当年度申报指南确定。

  (4)企业经营条件良好,具备开展实际研发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办公场地,拥有较完善的核心团队、管理架构和人才发展战略。

  (5)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申报年度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市外独角兽企业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2)符合市内独角兽企业应同时具备的第(2)项至第(5)项的要求。

  (3)同一企业不得改头换面多头和重复申报,申报企业和相关负责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负主体责任,相关材料经申报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送。

  3.独角兽专题各层级申报要求:

  独角兽专题分为独角兽企业、独角兽潜力企业、独角兽种子企业三个层级,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层级申报,每个申报主体仅限申报一个层级。具体要求包括:

  (1)层级一:独角兽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成立时间距申报截止期(2024年)≤10年(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类企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20年);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10亿美元(或人民币60亿元);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累计融资金额≥5000万美元(或人民币3亿元)。

  (2)层级二:独角兽潜力企业。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a.条件一(须全部满足):成立时间距申报截止期(2024年)≤5年(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类企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10年);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1亿美元(或人民币6亿元);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金额≥500万美元(或人民币3000万元)。

  b.条件二(须全部满足):成立时间≥5年且≤9年(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类企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15年);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5亿美元(或人民币30亿元);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累计融资金额≥2500万美元(或人民币1.5亿元)。

  (3)层级三:独角兽种子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成立时间距申报截止期(2024)≤5年(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类企业可依据实际放宽至10年);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1000万美元(或人民币6000万元);获得私募股权投资或产业投资,累计融资金额≥人民币500万元。

  (二)瞪羚专题。

  1.申报瞪羚企业应同时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位于珠海辖区内,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经营纳税及信用情况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高新技术企业,非企业集团下属的生产基地、销售公司、贸易公司、投资公司等。

  (2)企业所属行业和细分领域产品有广阔的发展空间,符合国家、省、市鼓励扶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符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方向,具体支持范围由当年度申报指南确定。

  (3)企业经营条件良好,具备开展实际研发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办公场地,拥有较完善的核心团队、管理架构和人才发展战略。

  (4)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申报年度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

  2.瞪羚专题各层级申报要求:

  瞪羚专题分为瞪羚企业、瞪羚培育企业两个层级,申报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合适层级申报,每个申报主体仅限申报一个层级。具体要求包括:

  (1)层级一:瞪羚企业。须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a.条件一(须全部满足):申报主体成立时间距基期年≤10年(不含基期年);基期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截止年营业收入正增长。

  b.条件二(须全部满足):申报主体成立时间距截止年≤5年(含截止年);截止年营业收入≥5亿元;截止年营业收入正增长。

  c.条件三(须全部满足):申报主体成立时间距截止年≤10年(含截止年);截止年营业收入≥10亿元;截止年营业收入正增长。

  (2)层级二:瞪羚培育企业。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a.条件一(须全部满足):申报主体基期年营业收入≥500万元;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截止年营业收入正增长。

  b.条件二(须全部满足):申报主体截止年营业收入≥500万元;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50%。

  (三)填报及相关计算公式说明。

  1.基期年指的是3年复合增长率计算的起始年(即2020年);截止年指的是3年复合增长率计算的最后一年(即2023年)。

  2.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方式为:

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计算方式

  3.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计算方式为: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计算方式

  4.营业收入为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等企业财会数据按照审计报告口径计算。

  5.研发费总额为企业上一年度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独角兽专题。

  1.必备材料。

  (1)2024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申报书(申报受理后需打印纸质版材料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市科技创新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申报受理后在打印纸质版材料阶段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黑白均可,但须确保清晰可见)。

  (4)申报单位统计关系证明。

  (5)申报单位2021年至2023年税收完税证明(如2021年未成立,则以实际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

  (6)申报单位2021-2023年度审计报告(须包含报备页,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三张报表,CPA证书页)。

  (7)申报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8)申报单位自有办公住所产权证明或2021年至2023年办公住所租赁合同及近半年的租金缴纳证明(如2021年未成立,则以实际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

  (9)申报单位办公场所现场照片5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门面(logo)、研发(生产)场景、员工办公场景等(要求构图合理、清晰度高、彩色)。

  (10)申报单位与投资机构签订的投资协议、投资款到账银行回单、股权变更准予登记(备案)通知书、验资报告或公司章程(须与申报书中提到的企业融资信息、股权结构信息一一对应)。

  (11)投资机构具备股权投资或风险投资资质的证明材料(可以为企查查等企业查询网站中,该单位具有“投资机构”标签的截图,等相类似证明材料均可)。

  (12)企业核心管理、研发人员清单表(含姓名、职务、学历、专业、职称、从事主要工作等)以及清单人员2024年1月至今在珠海购买社保和缴税证明材料。

  2.其他有利于申报的佐证材料。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佐证材料(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项目合同书或立项文件等;原件扫描上传)。

  (2)有效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清单、知识产权证书及摘要(原件扫描上传)。

  (3)人才团队引进情况佐证材料(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4)标准制定情况佐证材料(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标准文书、备案证明等;原件扫描上传)。

  (5)成果转化情况佐证材料(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提供检测报告、鉴定报告、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发票、实物照片等)。

  (6)获奖及荣誉情况(根据所填内容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如科技奖、专利奖等)。

  (7)企业认为有利于申报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二)瞪羚专题。

  1.必备材料。

  (1)2024年度珠海市高成长创新型企业申报书(申报受理后需打印纸质版材料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市科技创新局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告知企业书(申报受理后在打印纸质版材料阶段提交,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黑白均可,但须确保清晰可见)。

  (4)申报单位统计关系证明。

  (5)申报单位2021年至2023年税收完税证明(如2021年未成立,则以实际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

  (6)申报单位2020-2023年度审计报告(须包含报备页、三张报表、CPA证书页)。

  (7)申报单位财务会计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8)申报单位自有办公住所产权证明或2021年至2023年办公住所租赁合同及近半年的租金缴纳证明(如2021年未成立,则以实际成立时间为起始时间)。

  (9)申报单位办公场所现场照片5张,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门面(logo)、研发(生产)场景、员工办公场景等(要求构图合理、清晰度高、彩色)。

  (10)高企资质证明材料(有效期内)。

  (11)企业核心管理、研发人员清单表(含姓名、职务、学历、专业、职称、从事主要工作等)以及清单人员2024年1月至今在珠海购买社保和缴税证明材料。

  (12)有效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清单、知识产权证书及摘要。

  (13)申报单位的生产、研发和管理的准入、认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14)信用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信用珠海)。

  2.其他有利于申报的佐证材料。

  企业认为有利于申报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四、材料提交重要说明

  (一)申报单位在申报系统提交材料后,要及时留意申报反馈,如遇材料被退回,需按指引及时补充、更正并于截止日期前完成提交,逾期系统将关闭。

  (二)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经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创新局复核通过后正式受理。请企业及时关注申报反馈,在申报受理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后送至所在区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申报书(纸质版)规范说明:

  1.申报书提交一式5份,内容应是带水印号的正式版本PDF申报书;须制作目录,标注页码,内容顺序须与上述申报材料顺序相同。

  2.申报书要求胶装。封面、封底为A4卡纸(封面内容为申报书模版首页,单面打印)。其余内容用普通白色A4纸打印,双面打印。

  3.申报书需制作书脊,书脊内容为申报单位全称。

  4.申报书所提交材料如涉及外文文本,须同时提供中文简体翻译件(注明“翻译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5.所有纸质材料需在规定位置签字盖章,保持一致,并加盖骑缝章。

  6.申报受理后将择时通知纸质材料打印和报送时间、受理地址。

  7.申报附件作为重要的申报辅助材料和辅证材料,企业必须实事求是提供,诚信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相关主体的申报资格。

  (四)相关证明材料为企业自愿提供,纸质材料一经受理将不予退回。
  目前,华夏泰科累计服务2万+企业,专业团队多对一指导,一站式流程化平台支撑、项目申报成功率高。可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项目申报服务,为您解决申报难题。如果您也有意向申报珠海市2024年高成长创新型企业,欢迎咨询我们。

(责任编辑:whios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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