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动下,中山市正积极构建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生态,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向创新型方向转型升级。为培育更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创新主体,中山市出台了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政策,旨在通过政策扶持和资源倾斜,助力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通过认定,企业将有机会享受资金支持、税收优惠、人才引进等多重政策红利。本文将详细解读中山市创新型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帮助企业准确把握政策要点,顺利完成认定流程,为企业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注入强劲动力。
一、企业申报条件标准
(一)应在中山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标准。
华夏泰科拥有17年项目申报经验,自研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抓取全国最新政策信息,及时了解行业动态走向,计划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老板们可以联系我们,免费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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