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086-8855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解读 >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材料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材料

发布时间:2025年03月21日 16:05:51 关联项目: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
欢迎来到华夏泰科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频道,了解当前的相关政策解读信息。有很多企业一直都在咨询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申报材料的问题。华夏泰科依据最近政策信息以及项目申报经验,为大家进行分析说明。最新政策请点击广东政策资讯,或者关注华夏泰科微信公众号。更多问题请点击右侧悬浮框,在线咨询客服或者添加客服微信咨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深圳市关于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民营及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深圳市正式启动2025年度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申报工作。本计划旨在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助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市场竞争力,为深圳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请符合条件的民营及中小企业积极申报,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共同助力深圳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经济创新发展高地。

  一、 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如下:

  (一)产业紧缺人才项目申报材料如下:

  1.产业紧缺人才项目申请书原件;

  2.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培训项目年度计划通知复印件;

  5.产业紧缺人才项目相关材料,包括参加培训企业学员情况表(含姓名、企业名称等内容)复印件、参训学员签到表复印件、参加培训学员报名费收据复印件、学员满意度调查问卷(5份以上)、培训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带有培训背板(或横幅)的培训现场照片(2-3张)、举办培训班的通知、主要培训教材(封面、内容3-5页)、培训项目实施实际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复印件(发票、记账凭证、银行付款凭证、银行对帐单等)。

  (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奖励项目实行“免申即享”申报方式,无需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三)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优质服务奖励项目申报材料如下:

  1.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优质服务奖励项目申请书纸质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申报单位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申报单位获得国家或省市认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文件复印件;

  5.申报单位服务资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资质、体系认证、政府荣誉、财政资助、社会组织评级;

  6.申报单位服务条件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施、服务人员数量及素质、服务资源集聚能力;

  7.申报单位上年度发展和服务项目及实施情况报告;

  8.上年度申报单位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及相关服务项目佐证材料复印件,以及提供相关优质服务的制度性文件复印件。

  二、 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项目申报材料如下:

  (一)改制辅导上市奖励项目申报材料如下:

  1.改制辅导上市奖励项目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合并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缴纳社保职工人数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含子公司、分公司);

  5.拟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的企业应提供深圳证监局上市辅导验收工作完成函复印件;

  6.已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应提供境外证券交易所办理IPO上市手续的公函复印件;

  7.新三板挂牌企业应提供全国股转系统同意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函复印件;

  8.进入新三板创新层企业应提供新三板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复印件、上年度新三板创新层挂牌公司名单(需标注序号)复印件;

  9.注册地从外地迁入深圳的上市企业应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同意企业迁入的有关材料和上市公司注册地变更公告;

  10.被深圳企业重组兼并且将注册地迁入深圳的上市企业应提供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同意企业迁入的有关材料、上市公司注册地变更公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批复文件和重组实施情况报告书复印件。

  (二)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项目申报材料如下:

  1.小型微型企业银行贷款担保费补贴项目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属新版本“三证合一”证照,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合并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缴纳社保职工人数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含子公司、分公司);

  5.申报单位银行借款不高于1000万元的合同、借款借据复印件;

  6.申报单位与该笔银行贷款合同相对应的担保合同、担保费发票、担保费银行回单复印件

  (三)“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实行“免申即享”申报方式,无需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奖励项目实行“免申即享”申报方式,无需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五)“创客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奖励项目实行“免申即享”申报方式,无需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三、 本章所列申报材料,均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条件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因此建议企业在准备申报材料时参考最新的官方指南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想提升申报成功率?

  ——华夏泰科拥有18年专注资金资质项目申报的经验,资深项目团队量身定制申报方案,突出企业亮点,助您轻松通过项目审核。华夏泰科专业服务团队多对一指导,提供免费咨询,规划专属方案,值得您信赖!

(责任编辑:yangyi)

想要申报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如何联系华夏泰科?

1.您可通过页面在线客服与我们进行沟通

2.您还可以通过400-086-8855与我们电话沟通

点击在线咨询
THE END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请完成安全验证
向右滑动完成验证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项目扶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