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人工智能产业企业发展壮大,特制定本项目申报指南。

一、扶持领域和对象
人工智能产业链链主企业(以无锡市制造强市和现代产业集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结果为准)以及人工智能领域重点企业。
二、申报条件
1.符合《通知》中所列基本条件。
2.申报单位须为企业法人。
3.申报单位 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2 亿元、5 亿元。
4.申报单位为人工智能产业链链主企业(其他产业链链企业不享受本奖励项目)或人工智能领域重点企业。
5.人工智能领域重点企业(非链主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人工智能业务属于垂类模型、具身智能、自动驾驶、智能终端、智算芯片、智能传感器等六大重点发展领域;垂类模型、具身智能、自动驾驶、智能终端领域企业须“有算法、用算力、用数据”;智算芯片、智能传感器须为申报企业自研。
(2)人工智能产业营收占比不低于10%。
三、扶持标准
对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2024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0 万元、1亿元、2 亿元、5亿元的企业,择优分别给予不超过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实施晋档补差。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网上申报“无锡市人工智能企业销售上规模奖励”项目,申报完毕后,从系统导出带项目编号小印的项目申请书)。
2.申报单位人工智能能力情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基础能力、技术能力、市场能力等),以及产生的社会及经济效益情况(利税缴纳证明、员工社保缴纳证明、专利或其他科技成果证明材料)。
3.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单位证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无锡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出具的《无锡市社会法人公共信用评价报告》(网上申报截止日时处于有效期);
(4)上车度单位财务审计报告(含报告二维码,并扫描有效),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报表附注;成立不满一年的新设立企业,不能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的,需提交公司盖章的财务情况说明;
(5)上年度的纳税证明;
(6)“有算法、用算力用数据”佐证材料(如有);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无锡市制造强市和现代产业集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链主企业认定)。
五、联系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物联网产业发展处,叶晨,电话:81821729;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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