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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申报的条件和材料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04日 13:53:49 关联项目:深圳工业设计发展扶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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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本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主体资格:实施单位需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

  2.管理制度:已建立规范的生产经营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3.实施地点:资助项目的实施地须在深圳市范围内;

  4.统计要求:资助项目已纳入深圳市统计部门工业投资类别统计,且提交的固定资产投资等工业投资数据未超出市统计部门认定的正常误差范围;

  5.信用状况: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项目合规性: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资助项目的,不得将同一性质、同一建设内容的项目刻意分拆,且各项目的建设内容、实施费用、建设地点及时间不得雷同重复;

  7.时限要求:资助项目的实施起止时间符合本申请指南规定;

  8.申报唯一性:未向市有关产业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且未将已获市有关产业部门资助的项目费用重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符合市政府或相关部门规定的除外);

  9.项目性质: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项目;

  10.其他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条件

  1.重大工业投资项目

  项目名录要求:已列为《工业项目名录》的工业投资项目;

  资助申请方式要求:

  选择方式一申请:首次申请的,已实际完成的符合资助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投资费用的30%;续报申请的,需在首次申请后三年内提出,且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已支付完毕;

  选择方式二申请: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已支付完毕;

  变更备案要求:若对项目建设起止时间、投资总额(含固定资产投资额)、建设内容等作出变更,已按深圳市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在变更决定作出之日起30天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变更申请。

  2.上市公司本地工业投资项目

  上市主体要求:已在国内北京、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境外资本市场上市,且募集资金主体与项目实施单位为同一主体;

  资金来源要求: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总投资费用中,从境内外资本市场募集的资金占比不低于50%(已列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的除外);

  实施进度要求: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已支付完毕。

 二、项目的申报材料

  (一)重大工业投资项目

  《深圳市重大工业投资项目扶持计划申请书》:需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提供系统打印的纸质原件;

  主体资格证明: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新版“三证合一”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视同法人单位的: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财务审计报告:项目实施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投资明细清单:项目投资建设实际发生的总投资明细清单(续报或完工申报项目需填写)、固定资产明细清单(所有项目均需填写);

  项目实施材料:项目立项决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反映投资进度的总投资审计报告、项目阶段性总结及竣工验收报告等;

  统计报表:资助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报统计206表)复印件。

  (二)上市公司本地工业投资项目

  《深圳市上市公司本地工业投资项目扶持计划申请书》: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提供系统打印的纸质原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新版“三证合一”且已关联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

  项目实施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项目投资建设实际发生的固定资产明细清单;

  项目实施材料:立项决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反映投资进度的总投资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报告等;

  上市证明材料:国内上市的IPO批文;境外上市的政府核准批文;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公告(非中文版本需附翻译件);

  募集资金到账佐证材料:境内外上市募集资金到达或返回银行账户的证明;

  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及其使用相关的验资报告;

  资助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报统计206表)复印件。

  材料通用要求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多页材料需额外加盖骑缝章;一式一份,采用A4纸(特殊规定除外)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

  专业的事还是要交给专业的人,华夏泰科专注企业资质发展,帮助企业规划申报方案,专家团队一站式申报服务,解决各类申报难题。欢迎咨询我们。

(责任编辑:aozhe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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