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按照以下步骤和要求进行:
一、申报条件
1.主体资格:申请单位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2.经营状况: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3.研发投入: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2年每年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上。
4.知识产权:近2年获得授权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等)总计不少于15项,其中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知识产权不少于7项。
5.人员团队:申请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人员20人以上,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不少于10人。
6.科研条件:具备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研发专门用房面积500平米以上,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的原值不低于700万元(软件类工程中心不低于400万元)。
7.产学研合作: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二、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apply.szsti.gov.cn/),在线填报《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知识产权证明、人员名单等)。
2.提交书面材料:将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打印并加盖公章,按要求装订成册,提交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指定的受理窗口。
3.形式审查: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审核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真实性。
4.专家评审: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入专家评审环节,专家将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创新性等进行综合评价。
5.现场考察:部分项目可能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核实申报材料中的实际情况与现场条件是否一致。
6.公示与认定: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认定为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并给予相应资助。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否则将取消资助资格。
2.申请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3.具体申报时间和要求以当年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的申报指南为准,建议关注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官网(http://stic.sz.gov.cn/)获取最新信息。
建议企业在申报前仔细对照申报条件,准备充分的材料,并按照要求及时提交申报。如有疑问,可联系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相关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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