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流程通常如下:
1.准备阶段
申报单位需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包括: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
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上一年度销售额不低于5000万元,近2年每年研发费用1000万元以上;
近2年获得授权或登记的知识产权总计不少于15项(其中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少于7项);
配备管理负责人和技术带头人,专职研发人员20人以上,其中中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不少于10人,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少于3人;
具备研发专门用房面积500平方米以上,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原值不低于700万元(软件类不低于400万元)。
2.网上申报
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包括:
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原件(需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科研用房面积、仪器设备及专用软件原值证明材料;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市工程技术中心仪器设备清单和研发人员名单;
知识产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专职研发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包括社保缴纳明细、学历学位和职称复印件);
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科研诚信承诺书等。
3.形式审查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材料是否完整、符合申报要求。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入下一环节。
4.专家评审与现场考察
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重点评估申报单位的技术实力、研发能力、项目可行性等。
对部分项目可能进行现场考察,核实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研发条件。
5.公示与审定
根据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结果,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择优确定拟认定名单及资助金额,并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日。
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下达资助计划,拨付资助资金。
6.签订协议与实施
申报单位收到批准文件后,需在1个月内与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签订项目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按合同约定开展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与运行工作。
需注意,申报时间通常以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布的年度申报指南为准,申报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材料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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