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3.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4.有仪器设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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