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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深港联合资助A类项目申报环节与材料要求汇总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9:09:28 关联项目: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深港联合资助A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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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港联合资助A类项目是深圳市支持跨境基础研究与合作创新的重要通道,申报流程涵盖账号准备、在线填报、材料提交与盖章确认四个关键阶段,每一环节均需严格遵循系统规则与指南要求。为帮助申报单位高效准备、避免遗漏,华夏泰科现将完整申报环节及所需材料清单梳理如下。

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深港联合资助A类项目申报环节与材料要求汇总

  一、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深港联合资助A类项目的申报环节

  (一)账号准备与登录

  (1)申请单位需确保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已加入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的科研人员库(已入专家库者无需重复入库);

  (2)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若未注册需先完成单位及人员信息注册。

  (二)网上填报申报书

  (1)在系统内选择“业务申请”-“市科技创新局”-“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找到“基础研究专项”中的“深港联合资助A类”;

  (2)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书,包括项目基本信息、研究内容、经费预算、合作单位信息等,确认无误后先保存再提交。

  (三)材料上传与审核

  (1)按照申请指南要求,上传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提交后,系统进入审核流程,需等待二级单位管理员和科发院管理员依次审核通过。

  (四)签字盖章页处理

  (1)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从系统下载“签字盖章页”,交至所在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如校科发院)盖章;

  (2)将盖章后的扫描件上传回系统,系统状态变为“待窗口受理”,表示申报完成。

  二、深圳市自然科学基金深港联合资助A类项目的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原件;

  (2)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度报告、验资报告);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4)合作协议原件;

  (5)项目组成员深圳社保缴纳凭证、劳动合同或个税缴纳凭证复印件;

  (6)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有企业参与的需提供);

  (7)香港合作单位向香港科技部门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复印件;

  (8)项目承诺书、科技伦理审查或科技安全相关批准文件(如有需要)。

  华夏泰科专注资质资金项目申报15年,明确各项目申报条件、流程以及相关材料,企业申报时需要注意在了解申报政策的基础上进行提前准备,才不致出现方向性错误,将企业的条件做足做实,做成精品。项目申报一般需要涉及科技成果转化、财务数据、研发材料、企业优势等各类申报材料,企业需要有专业有经验申报专家进行把控,才可以提高申报通过率,如有更多疑问,请咨询华夏泰科。

(责任编辑:lijia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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