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提升江苏在全球创新网络中的地位,江苏省开展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工作。通过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将享受进口科研设备税收减免、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等一系列政策红利。此举旨在吸引更多全球高端创新资源落户江苏,推动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地产业深度融合,助力江苏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华夏泰科整理了以下内容。

一、江苏省外资研发中心认定流程及材料清单
(一)认定流程
1.申请报送
申报主体将申报材料按序装订成册(A4尺寸,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地有权商务主管部门(各设区市、县(市)商务局,江苏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
2.地方初审
各有权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外资研发中心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初审合格后报设区市商务局汇总。
3.汇总上报
各设区市商务局将辖区内初审合格的外资研发中心情况汇总填写《初审合格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独立法人)》和《初审合格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情况汇总表(非独立法人)》,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一份统一报送至省商务厅,电子件通过OA系统报送。
4.省级审核
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南京海关和省税务局召开省级联席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5.资格复核
经核定享受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需按时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并据实填写上一年度研发及经营活动情况表,由省级联席会议进行资格复核。
6.结果公布
经省级联席会议核定符合进口税收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布认定结果;不符合规定的,省商务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并说明理由。
(二)材料清单
1.加盖公章的申请书:内容包括研发中心基本情况、研发活动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等。
2.审核表:
申请进口税收政策资格,提交《外资研发中心申报进口税收政策审核表》。
申请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提交《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资格审核表》。
3.营业执照复印件:独立法人提交自身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提交所在企业营业执照。
4.财务材料:
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上年度研发中心财务报表复印件。
研发费用总投入明细,列明总投入额及分类(现金、实物资产、其他投入),并提供可证明总支出额的材料。
5.设备材料:设备购置支出明细和清单,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如购置合同、交货期限等)。
6.人员名册: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联系方式等。
7.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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