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对外开放,汇聚全球创新力量,2026年度江苏省外资研发中心申报工作全面开展。成功认定可享受税费减免、资金扶持、人才保障、跨境科研协作等多项优厚政策,有效降低研发运营成本,助力企业深耕技术研发、加快成果落地转化。华夏泰科依托专业政策服务能力,深度解读本次认定的要求及材料,协助企业高效申报,抢抓政策机遇。

一、2026江苏省外资研发中心申报要求
(一)符合外资研发中心设立条件。外资研发中心是指外国投资者设立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的机构,形式包括独立法人和内部独立部门或分公司。同时应满足以下设立条件:
1.在江苏省内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2.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固定的场所、研发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必需的科研条件;
3.研发总投入不低于200万美元;
4.配备专职管理和研发人员。
(二)申请享受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外资研发中心,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研发费用标准:作为独立法人的,其投资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作为公司内设部门或分公司的非独立法人的,其研发总投入不低于800万美元;
2.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80人;
3.设立以来累计购置的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万元。
其中,投资总额、研发总投入、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设备的定义按照财关税〔2026〕8号文的规定。
(三)申报主体包括独立法人的外资研发中心、内设独立部门或分公司所在的外商投资企业,申报主体应当及时参加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同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2026江苏省外资研发中心申报材料
1.外资研发中心申请书:内容包括研发中心基本情况、研发活动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等,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2.外资研发中心申报进口税收优惠政策审核表。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独立法人提供自身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提供所在企业营业执照。
4.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及上年度研发中心财务报表复印件:用于证明研发投入、财务状况等。
5.研发费用总投入明细:列明总投入额,并分类列出现金投入额、实物资产投入额、其他投入额。
6.设备购置支出明细和清单:包括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原值等,需附相关佐证材料(如购置合同、发票等)。
7.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名册: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期限、联系方式等,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
8.外商投资企业年度信息报告:需按时提交,作为资格复核依据。
华夏泰科专注于科技企业创新发展,拥有 15 年项目申报经验,服务企业 20000+,覆盖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知识产权、财税咨询、科技成果评价等服务内容,拥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工信部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荣誉资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全流程管理,专业团队多对一指导,个性化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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