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正式启动2026年度外资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本次认定紧密围绕园区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集群,旨在遴选研发投入扎实、创新能力突出且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外资研发机构。通过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不仅能享受进口科研设备免税、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等真金白银的政策红利,更将纳入市级重点支持名录,优先获取土地、人才等关键要素保障。本文将详细介绍此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为企业申报提供指引。

一、苏州工业园区认定外资研发中心的标准是什么
1、申报对象
外资研发中心是指外国投资者设立、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的机构,形式包括独立法人和内部独立部门或分公司。
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是外资研发中心的一种创新模式,指通过提供设施设备、研发场所和专业指导,依托其技术、人才、资金、数据等资源,推动与中小企业、创新团队开展项目合作,实现协同创新的研发中心。
2、核定标准
申请核定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内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2)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固定的研发场所、研发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必需的科研条件;
(3)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200万美元,且持续有研发投入;
(4)配备专职管理和研发人员。
申请核定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内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2)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200万美元,且持续有研发投入;
(3)有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研发场所;
(4)签约入驻的研发创新项目不低于10个;
(5)有协同创新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国际专家指导,具备国际化的技术、人才等资源。
二、苏州工业园区认定外资研发中心FAQ
1.问:专职研发人员如何界定?
答: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不包括行政、销售等非研发人员。需提供人员名册,注明姓名、岗位、工作内容等。
2.问:申报截止时间是什么?
答: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6月8日,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系统提交,避免最后时刻拥堵。
3.问:已核定的研发中心是否需要复核?
答:是的,已获得外资研发中心资格的企业需参加2026年度复核,填写研发及经营情况表,并网上上传,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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