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外资研发中心核定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以及江苏省商务厅外资研发中心业务培训相关要求,苏州市积极吸引外资研发中心落户,为其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政策支持。这些外资研发中心在苏州市的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仅推动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还为当地带来了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了人才的培养和交流。但是很多符合资质的企业不知如何申报苏州市外资研发中心,华夏泰科为您做了详细的整理,注意查收哦~
一、申报条件
申请核定外资研发中心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内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2、有明确的研究开发领域和具体的研发项目,固定的研发场所、研发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其他必需的科研条件;
3、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200万美元,且持续有研发投入;
4、配备专职管理和研发人员。
申请核定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苏州市内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
2、累计研发总投入不低于200万美元,且持续有研发投入;
3、有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研发场所;
4、签约入驻的研发创新项目不低于10个;
5、有协同创新必需的设施设备和国际专家指导,具备国际化的技术、人才等资源。
二、申报对象
1、外资研发中心是指外国投资者设立、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的机构,形式包括独立法人和内部独立部门或分公司。
2、外资开放式创新平台是外资研发中心的一种创新模式,指通过提供设施设备、研发场所和专业指导,依托其技术、人才、资金、数据等资源,推动与中小企业、创新团队开展项目合作,实现协同创新的研发中心。
未来,苏州市将继续加强对外资研发中心的政策支持和合作交流,为其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机会。通过加强与外资研发中心的合作和交流,相信未来苏州市外资研发中心将继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苏州市的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做出更大的贡献。还有更多有关如何申报苏州市外资研发中心的问题欢迎咨询华夏泰科,我们专注企业资质发展,帮助企业规划申报方案,专家团队一站式申报服务,解决各类申报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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