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经费资助
日常经费资助:市属设站单位招收博士后人员,财政预算单位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其他单位每人一次性8万元,用于博士后工资、奖金等。
科研活动资助:创新研发类最高15万元;学术交流类国外最高4万元、国内最高2万元;出版专著类最高3万元。
国际交流资助:派出和引进项目每人每年20万元,最多资助2年,用于生活、科研等开支。
2.落户政策
博士后研究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可依规落户北京,解决人才后顾之忧,为高端人才扎根首都发展提供保障。
3.住房支持
部分区为博士后提供人才住房补贴、公租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等保障,如经开区为顶尖人才提供专家公寓,平谷区为优秀人才提供住房补贴等。
4.出站留区补贴
部分区对出站后继续在本区工作的博士后给予补贴,如经开区给予10万元一次性出站留区补贴,通州区、大兴区等也有类似政策。
5.设站奖励
部分区对新设立或迁入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一次性奖励,如大兴区、密云区等给予20万元或10万元设站补助。
6.人才认定与荣誉
在站博士后可直接备案为区级优秀人才,享受相应服务保障;部分区对优秀博士后给予一次性奖励,如密云区给予5万元奖励。
7.子女教育与配偶就业
博士后子女在入学、入园方面享受优先安排政策;部分区为博士后配偶提供就业岗位推荐或就业协调服务。
以上政策可能因区域、年度有所调整,具体以当年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建议设站单位和博士后人员关注北京市及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及时申报相关资助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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