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是衡量企业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领域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依据。这些标准不仅考察企业的规模、效益和质量,还包括其在带动农户增收、保障农产品供应等方面的社会责任。通过严格的认定标准,深圳市旨在筛选出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农业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促进乡村振兴。
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主业占比要求:
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企业总销售收入(总交易额)的 70% 以上,或涉农营业收入占总收入 70%以上。为鼓励深圳农业企业积极利用市外土地资源开展跨区域经营,保障深圳市农产品供应,在深圳市设立的母公司可与其市内外的全资子公司(非农业龙头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申报深圳市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
2、经营规模、效益、质量、带动能力、竞争能力要求:企业申报年份前两年的经营情况纳入考核范围,两年的考核指标评审得分均不低于 80 分。具体考核指标较为细化和全面,涉及企业的资产规模、营收、利润、创新能力、带动农户能力等多个方面。
3、信用及守法要求:
企业信用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例如,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 2 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企业必须守法经营,无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无涉税违法行为等。在近三年内,若企业存在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生态环境违法、土地违法、重大税务违法、骗取农业财政资金、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存在舞弊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拒绝接受监测或不按规定提供监测材料等行为,将不得评为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已评为的将取消资格。
4、其他要求:企业管理规范、制度健全、配套能力强;企业的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或科技含量在同行业中居领先水平;企业必须通过一定的形式解决农渔工就业或与农户建立可靠、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户增收。
选择华夏泰科,享受个性化的申报难题解决方案。我们凭借2万+成功案例和17年项目申报经验,为您的项目申报提供全方位的支持。标准化优质服务流程,确保您的项目申报无后顾之忧。我们的资深项目团队和全方位筹划方案,将为您的项目申报提供最大保障,华夏泰科值得信赖!
免责声明:
本站(华夏泰科)部分信息来源于有关部门官方公示信息,本站进行整理发布,如果信息涉及侵权,请提供权属证明,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TOP
客服
电话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