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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申报流程是什么?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6日 09:50:38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实行“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无事前审批环节。申报流程主要分为“申报时点”和“电子税务局操作”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申报时点选择

企业可根据自身费用归集情况和实际需求,在以下三个时点中选择合适的时点进行申报:

1.预缴申报(分上半年和前三季度):

7月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10月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注:若在预缴时未选择享受,可顺延至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2.年度汇算清缴:在年度终了后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就当年发生的全部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

二、电子税务局申报操作步骤

以电子税务局(如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为例,具体操作路径如下:

1.预缴申报操作路径

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操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中,找到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点击“填写优惠事项”,选择对应的加计扣除类型(如“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填写优惠金额并确认。

2.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操作路径

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

操作:

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在“减: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栏次(第22行)核对并填写加计扣除金额。

同时,必须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记录的真实数据,填报全年归集的研发费用及加计扣除金额。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三、留存备查资料(关键)

申报享受后,企业需将以下资料留存备查(自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起保留10年),以备税务机关后续核查,若资料不全或无法证明费用真实性,将面临补税及滞纳金风险:

1.研发项目立项文件(如项目计划书、董事会决议等)。

2.研发费用辅助账及汇总表(按项目、费用类型分类归集)。

3.研发人员工时记录、工资明细及费用分配说明。

4.直接投入材料(领料单、发票等)、设备折旧及使用台账。

5.委托研发合同及费用明细(如涉及)。

6.研发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软著、测试报告等)。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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